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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住博委发〔2011〕3号
关于印发《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区房管局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 《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》已经组委会批准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二O一一年二月十九日
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繁荣和活跃房地产市场,推动我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,菏泽市第八届住宅产业博览会组委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决定,在住博会期间开展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评选活动。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真正把服务优良、质量可靠、环境优美、经营合法的楼盘评选出来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一、评选范围 菏泽市第八届住宅产业博览会所有参展楼盘。 二、评选条件 (一)参评楼盘必须具有土地使用证、用地许可证、规划许可证、建设许可证、开发经营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。 (二)楼盘设计合理,配套设施完善,施工质量优良,并具有一定的规模。 (三)小区交通方便,环境优美,绿化率在35%以上,物业管理完备。 (四)销售楼盘产权明晰、合法、无异议。 (五)开发企业信誉好,无违规违章行为。 三、评选程序 (一)企业申请。各参评楼盘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实填 写《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参评申请表》,并于3月20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 (二)资格审查。组委会召集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,对各申评楼盘进行初审,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评楼盘在菏泽日报(牡丹晚报)、菏泽电视台《聚焦房地产》栏目、菏泽广播电台、中国菏泽网、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体上予以公示。 (三)公众评选。广大群众按照媒体公示的申评楼盘名单进行投票评选。1、电话评选:5695966;2、短信评选:15506560998;3、网络评选:在菏泽信息港牡丹杂谈开设评选专题,接受网民评选,三种选票汇总确定结果。 (四)公开选定。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,由评审小组按照各参评楼盘得票情况选出前10名。 (五)评选结果。对评选出的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,由菏泽日报(牡丹晚报)、菏泽电视台《聚焦房地产》栏目、菏泽广播电台、中国菏泽网、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体予以公布,并由组委会颁发证书。
联 系 人:贾海涛 联系电话:15065066777 5695966
附件: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参评申请表。
附件: “菏泽百姓喜爱的十大楼盘” 参 评 申 请 表 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制
主题词:住博会 十大楼盘 实施方案
通知
住宅与房产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
2011年2月19日印发 |